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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5〕第4号
三亚湾海波社区卫生服务站:
本机关于 2024年 12 月 31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 撤销登记, 因你(单位)地址变更,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三亚天涯综执罚告字﹝2024﹞第118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你(单位)涉嫌未按时向登记管理机构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且连续2 年以上未接受年度检查,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现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撤销三亚湾海波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 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口头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的规定,你(单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五 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亚天涯综执罚告字﹝2024﹞第118号《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张启春、孙文波 联系电话:17789757863
联系地址: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碧海巷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2025年1月13日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送达公告(三亚湾海波社区卫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