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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4〕第5-002号
三亚丰成实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 2024 年10月 30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履行义务催告书》,因本机关采取现场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三亚天涯综执催告字﹝2024﹞第6号《履行义务催告书》,内容是:自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封闭的1000平方米建筑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单位)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履行义务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启春、孙文波 联系电话:17789757863
联系地址:三亚市金鸡岭路碧海巷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