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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送达公告(三亚市天涯香泉小学)
  • 索 引 号: 32404248-5/2024-0631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4)第130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送达公告(三亚市天涯香泉小学)

更新时间: 2024-10-16 17:38:34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送达公告

三亚天涯综执送告字(2024)第130号

三亚市天涯香泉小学:
    本机关于202492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4]第130号《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4]第130号《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内容是:三亚市天涯香泉小学未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三亚市民政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接受2006年-2023年(共18年)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我单位已决定立案,并指定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郭晓军、周蓉具体负责调查本案。你(单位)如认为上述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可在收到本通知次日起三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你(单位)应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或检查。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三亚天涯综执立通字[2024]第130号《行政处罚案件立案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郭晓军、周蓉_联系电话:13379952164

联系地址:三亚市天涯区马岭大社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送达公告(三亚市天涯香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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