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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轻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公示
  • 索 引 号: MB155297-4/2025-0562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涯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5-06-25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轻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公示

更新时间: 2025-06-25 15:49:15

天涯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南轻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设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海南轻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河西路76号情人颂商业广场三层3P-B04-B07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围: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签名:李昊宸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4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周围直线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话:88911023

     址:三亚市天涯区政务服务中心

     编:572000

                      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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