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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塔岭村委会大村安置区市政配套工程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三亚市天涯区塔岭村委会大村安置区市政配套工程立项的函》(天住建函〔2025〕331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亚市天涯区塔岭村委会大村安置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位于天涯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场地平整、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四、请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落实决策机制及建设条件,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项目规划情况、资金落实后再予实施。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