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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羊栏排洪沟(水蛟路箱涵末端至羊栏路公路涵)
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亚市天涯区水务林业局:
你单位报送的《三亚市天涯区羊栏排洪沟(水蛟路箱涵末端至羊栏路公路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亚市天涯区羊栏排洪沟(水蛟路箱涵末端至羊栏路公路涵)治理工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羊栏村。工程范围起点位于水蛟路公路箱涵末端(经纬度:N18°18′19.968″,E109°26′25.644″),终点为羊栏路公路涵(经纬度:N18°18′13.112″,E109°26′52.58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沟工程,总长1235m;改造截污管道工程,总长1500m;新建公路桥涵2座、改造公路桥涵2座;新建栈道80m;新建跌坎坝3座;新建生态护岸总长1.75km;恢复河道生态环境植被1.32hm2;排沟疏浚清除恢复水面0.7hm2。工程的施工作业面长1235m,宽30m,施工便道位于道路红线内,施工便道长1200m,宽5m。其他工程包括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为5443.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0.77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5.60%。
根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应做好施工场界内的降尘工作,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废气达标排放,杜绝施工机械燃料的跑冒滴漏。
(二)落实固体废物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和利用,及时、妥善处置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项目废水,减小施工期间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
(三)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工作,并建立流向台账,避免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
(四)加强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三、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
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一)本批复仅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事宜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