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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三亚明亮砖厂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三亚明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三亚明亮砖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亚明亮砖厂项目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项目拟建设1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1条蒸压标准灰砂砖生产线、1条机制砂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15万m3、蒸压标准灰砂砖6500万块、机制砂10万吨(仅用于配套制砖生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制砖、制砂生产线、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等。主体工程包括制砖车间(含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1条和蒸压标准灰砂砖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约7530m2)、制砂车间(含机制砂生产线1条,占地面积约1900m2)。辅助工程包括综合用房、危废暂存间等。其他包括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为8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3.75%。
根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因此,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与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及《海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DBJ46-055-2020)中提出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或减轻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
(二)须妥善处置项目废水。原料、成品堆场及生产加工区等区域须采取抑尘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工作,并建立流向台账,避免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
(四)加强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督和管理。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三、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
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一)本批复仅作为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事宜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