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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三亚市天涯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人才发展局 关于印发天涯区优化人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天营商〔2024〕14号)要求,为做好天涯区人才申报工作,现就企业申报人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三亚市天涯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社会投资额超过5000万以上的重点项目实际实施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年纳税额超过2500万以上企业以及区属重点园区的运营企业部门中层正职以上等高级人才。
(二)申报要求
1.高级人才由企业自行认定,原则上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
2.企业需确保报送的人才信息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虚报;
3.请各企业指定专业负责人才申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近5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天涯区人才评定
(一)不依法纳税;
(二)有不良诚信记录;
(三)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有其他违反纪律、法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天涯区人才认定申请表》(表格详见附件,打印所需表格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三)拟申报人才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亚市天涯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陈丹婷,联系电话:8861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