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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依据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优化天涯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乐业的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天涯区优化人才服务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政策措施适用范围为: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三亚市天涯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社会投资额超过5000万以上的重点项目实际实施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年纳税额超过2500万以上企业以及区属重点园区的运营企业部门中层正职以上等高级人才(高级人才由企业自行认定,天涯区政府审核,原则上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本方案中涉及的服务事项一共八条,主要围绕人才子女教育、家庭成员就医、住房、办事等方面内容,以提升人才的获得感、归属感为出发点,旨在营造让企业和人才舒心的干事创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