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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天涯区企业
防疫工作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三府规〔2022〕13号)和《关于印发<三亚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增长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2〕141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申报防疫工作补贴工作,现将《三亚市天涯区企业防疫工作补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亚市天涯区企业防疫工作补贴工作方案
三亚市天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天涯区企业防疫工作补贴工作方案
为做好企业申报防疫工作补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天涯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经营范围为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经营性文化旅游和娱乐场所、港口码头、冷链,且目前仍存续经营的企业(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等行为)。
二、补贴标准
2022年4月14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购买口罩、测温设备、消毒剂等防疫物资以及进行防疫消杀等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主体于2023年4月15日前,通过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进入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注册登录后完成补贴申报。
(二)审核: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需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区发改委负责审核在天涯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零售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餐饮和冷链企业;
区旅文局负责审核在天涯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住宿企业、经营性文化旅游和娱乐场所;
区交通局负责审核在天涯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港口码头;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物资清单进行审核。
(三)公示:审核确认后在三亚惠企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上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五)所需材料:
1.三亚市天涯区企业防疫工作补贴申请表;
2.三亚市天涯区企业防疫工作补贴申报清单;
3.防疫物资或服务采购合同(双方盖章)、采购款支付凭证、发票和相关应用场景图片(以上扫描成PDF格式,按申报顺序排列,申报清单中申报的物资或服务缺乏佐证材料将予以核减);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天涯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企业申请防疫工作补贴需提交承诺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限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三亚市天涯区企业防疫工作补贴在申报受理有效期内同一企业每三个月可申报一次,每家企业最终可获补贴不超过其应享受的上限金额。企业实际申报时间将按受理单位接收到企业申报材料的时间确定。
(二)企业所采购的防疫物资和消杀服务等均需在三亚市天涯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使用,所申报的采购金额必须已经完全付清,且所提供的相应采购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应用场景图片等必须完整清晰,否则作退件处理。
(三)对于虚报瞒报材料获取补贴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咨询电话
申报咨询联系电话:0898-88911683
系统咨询热线:0898-60827008
附件:1.三亚市天涯区企业防疫工作补贴申请表
2.三亚市天涯区企业防疫工作补贴申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