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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
关于对天涯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
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16日起,对你单位具体组织2021年度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王潇瑜
审计组组员:刘爱玲(主审)、
陈小涛(兼廉政监察员)
林保洁、林红梁、陈村信、夏叶飞
附件:
1.应向审计组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
纪律
三亚市天涯区审计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2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8891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