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因此,如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发生变化办理变更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办理。如拆迁协议、拆迁公告等可反映该事实的政府部门证明材料;如因个人原因改变经营地址的,需将已不经营的原地址的烟草证进行歇业申请,新地址需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需要重新申领。企业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变更)--定位三亚市--可查看受理材料和申请条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在线办理即可。
三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