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答:为加快做好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征收补偿和建设工作,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参照三亚市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收范围?
答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坐落在三亚市天涯区南岛社区居委会。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房屋、建筑附属物和树木、青苗等征收补偿标准,原则上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四、征收补偿
本项目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具体如下:
(一)海南省国营南岛农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汤他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处土地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和《三亚市收回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意见的通知》(三府〔2024〕134号)规定进行补偿。
(二)本方案第四条第(一)、(二)类征收对象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按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特殊附属物(包括机械设备)《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没有补偿标准的,委托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协议结果和评估成果报天涯区政府审定。
(三)本方案第四条第(一)、(二)类征收对象的树木、青苗原则上根据三府规〔2021〕25号的文件要求,采取青苗包干的方式,即500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由包干单位与天涯区政府或天涯区政府授权的职能单位签订《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征地补偿工作任务。特殊苗木、苗圃,可不采取包干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的时间为本方案发布之日,协议结果和评估成果报天涯区政府审定。
(四)违法抢种的树木、青苗一律不给予补偿。
五、坟墓迁移补偿
项目范围内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按照三府〔2013〕43号文件补偿外,另外土坟给予按时搬迁奖励1.1万元/座、砖坟给予按时搬迁奖励1.5万元/座、特大砖坟给予按时搬迁奖励1.6万元/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