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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关于《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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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16:39 三亚市天涯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天涯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经天涯区政府届第122期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答:为加快做好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征收补偿和建设工作,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参照三亚市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征收范围?

    羊栏光大国际垃圾焚烧厂公路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坐落在三亚市天涯区南岛社区居委会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房屋、建筑附属物和树木、青苗等征收补偿标准,原则上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征收补偿

本项目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具体如下:

(一)海南省国营南岛农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市汤他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处土地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三亚市收回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意见的通知》(三府〔2024134号)规定进行补偿。

(二)本方案第四条第(一)、(二)类征收对象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按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对特殊附属物(包括机械设备)《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没有补偿标准的,委托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协议结果和评估成果报天涯区政府审定。

(三)本方案第四条第(一)、(二)类征收对象的树木、青苗原则上根据三府202125号的文件要求,采取青苗包干的方式,即50000/亩的标准进行补偿,由包干单位与天涯区政府或天涯区政府授权的职能单位签订《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征地补偿工作任务。特殊苗木、苗圃,可不采取包干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的时间为本方案发布之日,协议结果和评估成果报天涯区政府审定。

(四)违法抢种的树木、青苗一律不给予补偿。

五、坟墓迁移补偿

项目范围内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按照三府〔2013〕43号文件补偿外,另外土坟给予按时搬迁奖励1.1万元/座、砖坟给予按时搬迁奖励1.5万元/座、特大砖坟给予按时搬迁奖励1.6万元/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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