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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天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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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15:32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天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三亚市天涯区政府正式印发《三亚市天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和规范天涯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根据《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琼府〔201961)、《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三府〔20173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三亚市天涯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代建制的实施范围

《办法》适用于天涯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天涯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纳入天涯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其他财政性资金或政府融资资金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建安工程概算投资额人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分为总则、项目单位与代建单位的职责、项目实施程序资金管理考核评价及奖惩规定附则六个部分,33条。旨在项目单位将本部门或本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策划、建设等管理行为,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给专业建设管理机构代理项目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具体负责项目策划、建设的管理模式。

四、代建监管

《办法》明确开展代建单位履约评价代建单位未完全履行代建合同等原因,造成项目的损失,经项目单位审核确认后,由项目单位向代建单位进行追偿。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代建单位,由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将其列入相关黑名单。禁止严重失信的代建单位承接天涯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直至完成信用修复。

 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串通舞弊、索贿受贿、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单位及其相应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机关处理。

五、明确实施代建制要求

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除天涯区以外的其他区属国有企业参与天涯区代建项目,并遵循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参与代建项目。省、市对代建制另有规定的,依法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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