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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妨碍市场主体经营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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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15:40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集妨碍市场主体经营问题线索的公告

各市场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纠治发生在市场主体身边的不正之风,解决市场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区政府办即日起面向公众征集妨碍市场主体经营问题的线索,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的主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

1.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却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出设置障碍;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3.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商品和服务。违法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限制市场主体的选择权。

4.设置无依据的审批、备案程序。以备案、年检、认定、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等。

5.在市场化投资经营领域设置额外审批。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增加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

(二)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方面的问题

1.实行歧视性价格和补贴政策。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如歧视外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等。

2.限制商品和服务流动。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如商品和服务技术要求、检验标准不统一,在本地和外地之间设置壁垒等。

3.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活动。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

4.对外地经营者实行歧视性待遇。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如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等。

(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方面的问题

1.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违法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违法转换经营者组织形式不缴或少缴税款等。

2.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将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增加市场主体的负担。

3.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费用。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4.要求提供或扣留保证金。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增加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

5.妨碍统一大市场的招商引资恶性竞争。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招商引资,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四)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方面的问题

1.强制从事垄断行为。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损害市场竞争秩序。

2.违法披露敏感信息。违法披露或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3.超越定价权限。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干扰市场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

4.违法干预价格水平。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破坏市场价格机制。

二、线索反馈时间及途径

(一)线索反馈时间

时间期限:2024715日至2024730

(二)线索反馈途径

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1223623168@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注妨碍市场主体经营问题线索

为了便于联系,由个人提供的问题线索,请提供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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