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85105号
提案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方晓龙代表在市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财政奖补先补后装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区协助贵局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琼建规〔2021〕4号)和《三亚市天涯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三府办〔2021〕206号),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坚持“业主自愿、居民自主、费用共担和城镇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政府扶持”的原则,已纳入2019年及以后年度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可申请财政奖补,奖补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建设成本的50%,且不超过17万元/台。
以上意见,请贵局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卢婉僖,联系电话:8891109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