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文件>区政府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86-9/2026-0844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01-12
  • 发文字号: 天府〔2026〕13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1-12 16:42:12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天府〔202613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集体土地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通知

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三届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6112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做好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用地位于三亚市天涯区内,总用地面积65875平方米,涉及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委会官坝三组集体土地约43平方米。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天涯区槟榔村委会官坝三组集体土地43平方米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地上无房屋。

三、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作为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河道治理。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规定执行,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三亚市天涯区145600/亩,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56000/亩,安置补助费标准:89600/亩。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25号)包干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亩5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

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会。

        六、安置方式

        (一)货币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权人。

        (二)社保安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规定执行。

   附件:海南省三亚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三亚河治理工程)界址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800188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4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4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