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8613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中共三亚市委社会工作部:
罗来红代表在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三亚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待遇及高温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区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罗来红代表沟通,现提出涉及我区工作的答复意见。
一、村(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办发〔2021〕31号)文件执行,设立职级正常晋升机制,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晋升一级岗位等级,3年内有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在本岗位类别内提前1年晋升一级岗位等级,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可晋升1级岗位等级,国家级表彰的,可晋升2级岗位等级,年度内获得多个表彰的,按获得的最高表彰晋升岗位等级;鼓励村(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对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分别对应上调1个、2个、3个职级薪酬待遇。
二、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办发〔2021〕31号)文件,天涯区村(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包干制,包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费用,高温补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年度奖金等,目前村(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已包含高温补贴在内。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联系人:陈亚奇,8820716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