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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861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少汉代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市‘非粮化’治理行动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区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张少汉代表沟通,现提出涉及我区工作的答复意见。
根据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文件精神,按照“严格执法、积极引导、平稳退出”的原则。我区准备采取以下措施推进“非粮化”整治工作。
一、夯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粮安天下,耕保先行。近年来天涯区积极响应保护耕地的动员号令,在坚决制止耕地“非粮化”上采取了坚决措施。市级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市对各区县的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中,已落实将耕地“非粮化”不合理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纳入“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项的考核细则中,充分激发基层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全面推行田长制。根据《三亚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区级设立二级田长(区长)、二级副田长(分管副区长)和三级田长(各村居书记),我区共设立三级田长25名,村级网格员配合三级田长巡田,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田长制”巡查、评价等配套制度,规范运行。加强培训,全面提升各级田长政策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力争将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坚决遏制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中“非粮华”问题。
三、在遵守国家政策和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鼓励榴莲、芒果、莲雾等热带水果产业适度发展。目前,我区存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芒果、香蕉等其他经济作物的问题,造成一定程度的耕地地类减少及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关于稳妥审慎处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问题的要求,我区根据各类热带作物种植实际情况,确定其恢复粮食作物种植时限,未强行将百香果、火龙果、凤梨等种植地块直接恢复为耕地,避免了“简单化”“一刀切”处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的问题,同时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增补了相应数量的永久基本农田,保证耕地保护任务的落实并缓解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恢复压力。
四、将国务院“两区”划定管控政策与耕地“非粮化”政策有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目标任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现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
下一步,我区将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支持代表建议落地,助力我市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尹运韬,8863729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