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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三亚市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86126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黎献代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槟榔村五项村集体产业落地问题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单位协助贵局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黎献代表沟通,现提出涉及我单位工作的答复意见。
黎献代表反馈的:“目前市政府已批复黄秋葵产业园、德国啤酒产业园、南繁育种交流中心项目的三个项目土地图则,正在等待区政府将更新后的项目建议书(江苏省设计院更新)与盖章后的备案表交予市美丽办进行一二三产融合项目评估……”相关情况,部分内容与实际工作开展存在不一致,且不符合目前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流程。
根据《关于印发三亚市乡村振兴新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流程(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流程为村级申报、区级审核、市级备案、土地使用权证办理(产业用地批复、所有权证办理、农转用办理、使用权证办理)、合作开发模式确定等。
一、村委会作为申报主体,提交项目建议书报区农业农村局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流程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区政府专题
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经区级审核认定为符合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后,才能按流程继续上报市级审核备案。
二、槟榔村委会谋划申报的3个项目(槟榔河畔·种子研发交流中心项目、三亚槟榔·秋葵产业园项目、三亚槟榔·啤酒庄园项目)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后,村委会未及时按会议精神修改项目建议书,项目推进工作堵点未及时解决,如:谋划项目的部分地块在村小组名下,需办理至村委会名下。据了解,该项工作至今毫无进展,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三、2025年5月14日,市人大现场调研考察,指出槟榔村谋划申报的这三个项目未能充分考虑用地问题、区位优势及建设内容与本村的适配性问题,项目可实施性不强,市农业农村局明确不建议继续推进上述项目。
四、我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区级牵头单位,后续将加强与村委会的沟通,指导村委会加强项目谋划,强化流程规范与专职人员配置,完善项目可行性分析与差异化定位机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流程协同推进项目落地。
以上意见,请贵局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贺世昌,联系电话:88911860)
(此件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