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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 索 引 号: 00823286-9/2024-0701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7-1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7-1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更新时间: 2024-07-11 17:40:51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和有关职工: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三亚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三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24〕56号)拟收回两家公司的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辖区内,用地范围四至详见征地界址图(附件),项目总面积约0.8021公顷,涉及两家公司的土地面积分别约0.359公顷和0.4425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项目用途为三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项目用地。

三、拟收回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规定进行补偿,青苗及附着物根据《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三府规〔2021〕25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如何单位和个人抢种的青苗和树木,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作补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请出具知情、确认意见。

特此告知。


附件:三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项目征地界址图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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