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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85050号建议的答复
麦少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水源池、福万水库饮用水补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三亚市天涯区台楼村生猪收购栏舍拆除补偿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区已按照规定对拆除生猪栏舍的农户给予了栏舍拆除补偿及生猪收购补偿金。对您提出的生猪禁养补贴发放及发放标准按照80元/人/月实行的建议,无相关规定,因此不能按照80元/人/月进行补贴。水源池是二级保护区,保护区内不能养殖是基于保护生态环境的考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所有公民都有义务配合政府保护生态的工作。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生猪禁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