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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5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6-9/2024-0665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4-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5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01 15:25:45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道G225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

一期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天涯区布甫、黑土、红塘、塔岭村委会和马岭居委会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天涯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国道G225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位于三亚市天涯区,用地总面积:42.2126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2.6477公顷,涉及天涯布甫、黑土、红塘、塔岭村委会和马岭居委会部分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土地作为国道G225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拟安排土地用途:公路用地、铁路用地、城镇建设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天涯区政府拟于202443日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或指定成年家庭成员参加。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441日起,至2024415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天涯区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提出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4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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