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文件>区政府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凤凰机场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6-9/2024-0665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3-3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3-3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凤凰机场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31 15:19:05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凤凰机场基础配套工程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天涯区梅村村委会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天涯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亚市凤凰机场基础配套工程项目位于三亚市天涯区内,用地总面积:9.2265公顷,涉及天涯区梅村村委会部分集体、市政府部分土地及部分国有土地。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土地作为三亚市凤凰机场基础配套工程项目,拟安排土地用途:基础配套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天涯区政府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等情况。

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441日起,至2024415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天涯区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4331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4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4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