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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梅村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WL05-01、WL05-02、WL05-03地块/仓储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00823286-9/2023-0177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01-1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3-01-1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梅村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WL05-01、WL05-02、WL05-03地块/仓储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1-11 11:57:52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梅村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WL05-01、WL05-02、WL05-03地块/仓储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天涯区梅村村委会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三亚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面积、权属

(一)征收范围:位于三亚市天涯区的三亚市梅村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WL05-01、WL05-02、WL05-03地块/仓储项目用地。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WL05-01、W05-L02、WL05-03地块用地界址图》为准(详见附件)。

(二)用地总面积:11.063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1.0635公顷。

(三)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天涯区梅村村委会对上村小组、梅村村委会剪哈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作为三亚市梅村产业园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天涯区政府拟于2023年1月16日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13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1.权属信息示意图

            附件2.WL05-01、WL05-02、WL05-03地块用地界址图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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