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陈兆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17条和《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13条等已明确村(居)委员会履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定职责和内容,同时《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12条和《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6、7和12条规定分别明确了发改、住建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工作职责和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对村(居)委员会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职责,我区将您提出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作为一项长期综合性工作推进,主要由天涯区各村(居)委员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由区发改委、住建局牵头落实增建补建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工作,由区消防大队和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加强对村(居)委员会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推动村(社区)全民关注和做好消防安全。目前在市、区两级2022年十大为民办实事事项中,已完成涉及工作有:一是由区住建局建设儋州村社区电动车安全管控配套设施安装工程,目前已在儋州村社区南四巷区域完成试点。二是由消防大队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租用场所建立儋州村社区专职消防站投入执勤使用,下一步计划推动西岛社区消防站建设。三是由消防大队先期对儋州村社区典型的“城中村”区域市政消火栓情况进行摸排,将维保和增补建需求市报区住建局落实。四是由区发改委和住建局根据村(社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需求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换电柜和集中停放智能充电场所建设工作。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天涯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韩博,8827335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