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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选定月川棚改安置区项目安置房评估机构的通告
  • 索 引 号:00823286-9/2022-0154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10-2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10-2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选定月川棚改安置区项目安置房评估机构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2-10-24 15:42:22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选定月川棚改安置区项目安置房

评估机构的通告

 

阳光海岸棚改项目被征收人: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开展选定安置房价格评估机构工作。

    现公布参加月川棚改安置区项目安置房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详见附件),请按照以下程序选定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一、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一)被征收人自行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期间:2022年10月26日下午15:00-16:00。

    (二)由天涯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棚改办)通知全体涉及月川棚改安置房面积多退少补结算的被征收人于2022年10月26日16:00时前,将被征收人自行协商选择结果书面报区棚改办。具体协商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协商,超过50%的被征收人联名签署书面选定意见,视为协商选定。

二、多数决定

(一) 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下午16:00-17:00。

    (二)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00时后,协商未能选定评估机构的,由区棚改办设置投票点收集被征收人选票,按照“一户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最终统计票数结果选定评估机构。

(三)一户多投票,按废票处理;规定时间内未投票的,视为自愿弃权。

(四)在集中投票期间内,被征收人投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投票选定评估机构成功:

1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户数占被征收人总户数比例不得低于50%;

2得票最多,且票数超过参与投票被征收人50%的。

三、随机选定

(一)若通过多数决定仍未能选定评估机构,由区棚改办通过摇号的方式在候选评估机构中随机选定评估机构。

(二)摇号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下午17:00,在天涯区政府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欢迎各界人士到摇号现场监督。

(三)摇号时,邀请被征收人代表、区政府代表进行监督。

 (四)我区将邀请三亚市公证处全程参与和监督评估机构随机选定工作并对选定结果做出公证意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我区将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五)随机选定流程:

     1现场工作人员介绍估价机构情况、现场抽签程序及到场公证机构名称。

   2现场工作人员公布备选估价机构名称及按顺序确定的抽签编号球号码。

   3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展示不透明抽签箱,当场将编号球公示并逐一放入抽签箱内。

 4根据自愿原则,现场随机选取一名工作人员或群众进行抽签。

 5抽签人员在抽签箱内任意抓取一枚编号球。

     6房屋征收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抽签人抓取的编号球号码,宣布中签估价机构名称。

   7公证机构当场宣读公证词。

    四、监督管理

(一)在选定评估机构过程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由三亚市公证处、监督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在选定评估机构后,评估机构和估价师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罚;评估机构违反规定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处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入其信用档案。

(三)评估机构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涉及办理证据保全手续的,征收评估机构应将评估报告(含评估技术报告)及估价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同时提交房屋征收部门。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需要咨询的,可在工作时间到区棚改办咨询有关事宜。

特此通告



    附件:月川棚改安置区项目安置房选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称公示表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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