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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97号建议的答复
黎庆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安葬西岛坟墓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西岛社区属于我区重点风景名胜区,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殡葬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16〕6号)第二章第九条:“禁止在“三沿七区”乱埋乱葬及可视范围内的各类散墓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集中迁至公墓安葬或植树绿化遮挡、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的相关规定,西岛社区内的所有散葬墓,应根据上述规定严格执行,同时天涯区红尔山公墓已保障西岛社区。您建议在岛上规划一块地用于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做为西岛统一坟墓安葬点已涉及到土地性质、军地纠纷、旅游规划、生态保护、殡葬法律法规等问题。
二、对于居民自行迁移坟墓的,区民政局会积极协调墓位保障等问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联系人:徐万桢,8891168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