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文件>区政府办文件
  • 标    题: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天涯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86-9/2021-0079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天涯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08-05
  • 发文字号:天府办〔2021〕32号
  • 发布日期:2021-08-0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天涯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8-05 17:28:43

天涯区人民政府






天府办〔2021〕32号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天涯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212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120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能够为我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普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普查对象。本次普查覆盖我区行政辖区,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本次普查涉及到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整理已有成果与数据资料、开展普查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风险评估,编制区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并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

三、强化普查的组织实施

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涯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解决普查中的突出问题,落实三亚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天涯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普查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普查办组建方案和工作规划等事项由区普查办另行发文予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因职能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普查办提出,区普查办报送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接替,所在单位将名单报送区普查办备案。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全区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根据《三亚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结合我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普查系列成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强化人员队伍配备,统筹做好本单位的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普查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亚市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任务。

四、落实普查经费保障

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我区财政资金保障为主,区财政局要根据政策标准,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落实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需求。

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普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意义,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三亚市天涯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4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4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