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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伏季休渔5月1日12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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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9:06 三亚日报数字报

南海伏季休渔5月1日12时启动

为期3个半月

记者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将于5月1日12时正式启动。日前,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海南省2026年伏季休渔告知书》,对休渔时间、休渔海域、休渔对象及休渔要求等事项作出明确部署。

根据告知书,2026年南海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共3个半月。休渔海域为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对象包括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的在册渔船、存量规范管理的海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所有休渔渔船须在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或指定停泊点,并在划定的休渔区域停泊,不得擅自转移或离港。渔具须捆扎封存于船舱或上岸集中保管,严禁携带违规网具出海。对于钓具渔船,鼓励自愿休渔;未休渔的须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辅助船同步休渔,不得为违反禁渔期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的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服务。

根据新《渔业法》规定,严禁在禁渔期进行捕捞作业。违反规定者,将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法捕捞,违反规定者将没收装置、器具、有毒物质、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没收船舶。休渔期间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严禁从事捕捞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提供补给或收购渔获物,违者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严禁擅自拆卸或屏蔽北斗终端等安全通导设备,违反规定将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将移送海警、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刑事拘留乃至判刑。在册渔船违法违规还将按比例或全额扣减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呼吁广大渔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休渔规定,共同维护海洋资源和渔业秩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898-66501623,0898-65227027,欢迎广大渔民朋友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 张慧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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