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低收入残疾人家庭
可申请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
补贴标准为84元/人/月
2月16日,记者从三亚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在政府相关部门对低收入人群水、电、燃气价格优惠和补贴的基础上,残联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再次给予特惠性财政补贴。残疾人可随时提出申请,补贴标准为84元/人/月。
由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三亚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实施办法》自2025年1月14日起施行。该项工作由市残联牵头负责;市、区财政主管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各区、育才生态区残联具体组织实施。当前,市残联正对各区、育才生态区残联开展培训工作,确保保障补贴落实到位。
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残疾人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方可申请:一是本市户籍;二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或获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未持残疾人证0-17岁(含)儿童;三是满足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同一户口本上有两名及以上残疾人)任一条件。
符合条件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三亚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申请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未成年、精神和智力障碍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村(居)委会负责受理、初审并上报区残联进行审批。补贴标准为:生活用水补贴9元/人/月,电补贴57元/人/月,燃气补贴18元/人/月,共计84元/人/月。每年5月、11月各发放1次,通过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发放到残疾人社保卡中。
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要举措。该负责人表示,三亚将进一步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让三亚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残疾人。
(记者 刘少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