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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办〔2021〕50号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三亚市天涯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为加强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以下简称“双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参照市级文件,成立三亚市天涯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谢贻发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庆鑫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黎仕芬 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林尤强 市综合执法局天涯分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辉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涯分局副局长
黄涛区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符丹露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卫东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沈 莉 区委编办副主任
龙 江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李方方 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万里浪 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冯潇慧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金满 区人社局副局长
苏运瞩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玉香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区疾控中心主任
杨克忠 区司法局副局长
贺安吉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董玉琼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周妮娜 区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副局长苏运瞩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分别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双减”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双减”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双减”工作,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三)督促、检查“双减”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完成相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决策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组长主持,必要时可以由组长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执行。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二)专题研判制度。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双减”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维稳隐患研判,做出预警,及时处置,做好通报,防微杜渐。
(三)联合指导制度。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对全区“双减”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四)报告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应每年年初制订工作计划,于年中和年终分别将计划完成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汇总各部门开展“双减”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按程序报告区委、区政府。
(五)督查督办制度。各成员单位如出现未按要求履行“双减”工作各项职责、未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未完成年初工作计划等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发出督办函进行督办,各成员单位收到督办函后应按规定期限将相关办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分工
(一)区教育局:统筹全区“双减”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中小学校提质减负工作,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二)市公安局天涯分局:负责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
(三)市综合执法局天涯分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涯分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教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五)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六)区委宣传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为“双减”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和研判工作;配合做好网络舆论宣传引导和有害信息管控工作。
(七)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我区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涉稳信息收集研判和现场处置工作。
(八)区委编办:负责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调整和管理工作。
(九)区妇联:负责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
(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相关收费价格宣传。
(十一)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开展体育、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二)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开展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外籍工作人员的监管工作。
(十三)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学校课后服务经费。
(十四)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指导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发展有关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十五)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卫生监管工作,配合教育部门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十六)区司法局:负责对相关文件进行法核,在必要的情况下提供法律援助。
(十七)区民政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建设的监管工作。
(十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转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业务;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以上工作分工可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增减或调整。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涉及本部门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双减”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全区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参加领导小组各项会议、调研、督查活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双减”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