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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农〔2021〕122号
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涯分局
关于撤销三亚龙嘉实业有限公司百香果
种植采摘建设项目农业设施用地备案的通知
三亚龙嘉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获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设施农用地位于三亚市天涯区桶井村委会,生产设施用地17.28亩,用途为农业种植。附属设施用地1.053亩,用于分拣包装用房、管理用房等。2021年7月7日,经核查,发现你公司备案的附属设施用地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实地勘察分拣包装用房用途为居住等,未直接服务于农业,违规硬化地面,且未按其备案标准建设附属设施,超出备案标准面积356.67㎡。2021年7月9日,区农业农村局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涯分局联合发文《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涯分局关于涉及农业设施违规问题整改的通知》(天农函〔2021〕394号)下达你公司,责令其7个工作日内拆除其超出备案标准的附属设施356.67㎡,拆除其违规建设部分,将地面硬化的土地恢复到原种植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农业用地用途使用。2021年7月20日,经检查,发现你公司未按文件通知完成整改。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6号)“对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擅自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以及违法违规搞非农建设和其他非农经营的,要及时制止,责令设施经营者限期纠正”的规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申办的三亚龙嘉实业有限公司百香果种植采摘建设项目设施农业备案现予以撤销。
二、责令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清退违规违法建设,恢复原地类用途,严格按照规定的农业用地用途使用。
特此通知。
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涯分局
2021年8月10日
(联系人:陈亚辉 联系电话:8891176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天涯区人民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
三亚市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