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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区精神障碍类残疾人的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服务对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并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三、项目期限
2023年5月22日-2024年5月2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控制价
该项目经费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
五、项目内容
(一)服药训练。教育患者正确认识疾病,帮助患者了解药物治疗相关知识,学会药物自我管理,养成遵医嘱独立服药习惯。
(二)预防复发训练。帮助患者和家属掌握复发先兆表现及应对和寻求帮助的方法。
(三)躯体管理训练。采取针对性措施,增强患者体质、缓解药物副作用,提高患者躯体健康水平。
(四)生活技能训练。使患者恢复原有的生活技能,适应家庭和社会环境,提高患者独立生活能力。
(五)社交技能训练。提高患者主动与人交往及参加社会活动的能力。
(六)同伴支持训练。通过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的互助自助小组,让患者共同进行情感交流、信息分享、支持反馈、功能锻炼等,进而提高患者的康复信心、进一步稳定病情、改善社交技能、提高服药依从性。
(七)家庭支持训练。减轻患者家属的压力和负担,帮助家属学会照顾患者以及处理困难的方法技巧。
(八)心理治疗和康复。与患者建立平等协作关系,予以感情上的支持,帮助患者消除来自自身或者外界的各种消极因素,使患者处于积极的情绪状态,修复精神功能,适应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最终回归社会。
根据《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0〕147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承接主体资格
(一)承接主体需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应符合国家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询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请于2023年5月6日18:00前提交询价文件。
(二)询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光盘一份。
(三)服务和项目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获奖情况、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复印件)、联系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法人的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递交方式:上述询价文件材料请书面递交或邮寄至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残联办公室,地址:三亚市凤凰路319号区民政局残联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88911241。
三亚市天涯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