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红塘湾围填海项目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
(三亚红塘湾临空商贸区项目整改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三亚市天涯区交通运输局作为三亚红塘湾围填海项目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三亚红塘湾临空商贸区项目整改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在环评初期阶段,我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通过网络公示的形式公开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单位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8日通过网络、现场张贴公告、报纸的方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
本项目已在第二次公示结束后将工程名称由“三亚红塘湾围填海项目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调整为“三亚红塘湾围填海项目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三亚红塘湾临空商贸区项目整改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保持不变。
在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前,我单位对公众意见进行了整理,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三亚红塘湾围填海项目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三亚红塘湾临空商贸区项目整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按照要求对该项目公参说明和环评报告书进行全文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_Xl_EjzhEE-PW5D164FXw?pwd=x9fr
提取码:x9fr
附件1:三亚红塘湾围填海项目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三亚红塘湾临空商贸区项目整改工程)公众参与说明
附件2:三亚红塘湾围填海项目拆除及生态修复工程(三亚红塘湾临空商贸区项目整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三亚市天涯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