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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天涯区第九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天涯区第九幼儿园:
报来《三亚市天涯区第九幼儿园关于保教费的申请书》收悉。根据《海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琼价费管〔2017〕342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519号)规定,经审核,现就你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期。
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
三、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四、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五、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你园应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联系电话:88911593。
六、上述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开园起执行。
附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
三亚市天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天涯区财政局 三亚市天涯区教育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