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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符小飞:
我委于2024年3月27日收到您通过信函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经审查,您申请公开的房屋所在地块所涉及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以及申报材料;2.用地项目批准文件、房屋征收批准文件、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及审批文件;3.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4.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拟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过合理论证以及征求过公众意见的材料;5.征收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及证明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情况的证明材料;6.“四规划一计划”;7.针对本次征收项目作出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文件;8.选定评估机构的方法、结果、评估机构的资质证明;9.入户调查登记表、被征收人房屋评估登记结果、作出补偿安置依据的评估报告;10.征收红线图、勘测定界图;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委不掌握。据初步判断,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您依法向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319号5号楼四楼,联系电话:0898-88911086。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天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