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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三亚市天涯区第一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天涯区交通运输局:
张卫东、丁航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建三亚市天涯区岭脚村至白土村村道的提案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单位协助你们办理此提案,经研究,现提出涉及我单位工作的答复意见。
根据我区过紧日子相关要求:“除有上级资金保障及重点民生、环保督察、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上级党委政府督办的项目外,其余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由于该项目不涉及上述情况,建议区交通局整合打包同类项目,扩大项目规模,根据上级资金政策要求做好项目谋划工作,通过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等上级资金予以保障,待资金落实到位后再进行项目后续工程建设,避免形成政府债务。
三亚市天涯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